根据GB 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等的规定与要求,参照WHO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的要求,结合实际,对病原微生物动物实验活动中的生物风险,进行如下专业判断和评估。
1病原微生物的一般生物学特性概述
1.8病原微生物的浓度、感染剂量和相关动物实验数据
1.8.2感染剂量
1.9防治
1.10病原微生物在实验过程中发生泄漏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病原微生物致病性试验涉及实验动物的感染、饲养、观察和处理,是最容易导致病原微生物泄露和感染实验人员的环节,在整个致病性试验过程中的各个操作环节都有导致病原微生物发生泄露和感染实验人员的风险。
请实验实施者具体分析以下试验过程中以下操作环节发生泄露的可能性:
(1)实验动物感染病原微生物的环节,如选取的实验动物、感染途径、麻醉方式、操作的地点等。
(2)实验动物感染病原微生物后的环节。
(3)在隔离、观察期间,实验人员的操作环节。
(4)经过感染的实验动物及其粪便等各种排泄物和分泌物的环节。
请实验实施者就2.1动物感染和致病性试验的风险评估中提及可能会发生泄漏的操作环节提供预防控制措施。